永升物業新任項目經理,業委會不接受,是否過度干涉?
2026-01-29 17:34:36
admin
2025年11月1日,上海永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進駐萬固珺府小區。永升物業委派李先生為萬固珺府小區新任項目負責人(項目經理),但業委會要求面試。李先生暫不符合該小區項目負責人崗位任職要求,面試結果為不合格,并要求永升物業7個工作日內,重新委派人選。永升物業在投標文件中承諾,更換項目負責人需經業主委員會面試合格后方可上崗。據悉,萬固珺府小區總建筑面積125337.6平方米,其中地上面積93021.6平方米、地下面積約32316平方米。業委會辭退項目經理,除了有上述權利來源外,還須程序合規。業委會插手小區物業人事安排,選人用人的標準是什么?難道比物業公司更專業?物業公司作為專業服務機構,享有自主運營權,包括內部人事安排。業委會的監督應側重于服務質量、合同履約和公共利益,而非直接替代其進行人力資源管理。如果業委會負責人僅因與項目經理“理念不合”等非履約原因就否決,屬于過度干涉。業委會認為李先生“不合格”,是業委會集體決議,還是個人(業委會負責人)意志。如果是業委會負責人的個人判斷,業委會負責人屬于濫用職權。因為業委會決定事情,必須遵循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委員同意,才能形成業委會有效決議。而從業委會《關于萬固珺府小區新任項目負責人面試結果的復函》內容看,取消永升物業公司人事任命,理由不充分,說服力不夠。業委會應當提供有關“面試”的業委會會議紀要,會議紀要必須過半委員簽字,證明是經過合規程序集體作出的決定,其行為的正當性會更強。
來源:劉清物業管理圈